立信会计名师工坊经费使用制度
为规范名师工坊经费的管理、使用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名师工坊教科研活动有效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1.名师工坊经费管理使用坚持"科学规范、力求节约、专款专用、权责一致"原则,制定年度支出预算,发挥好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2.名师工坊主持人按照年度支出预算,确定支出方向,审批财务单据。授权主持人所在学校法定代表人对财务单据真实性及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双方签字后,方可入账核销。
3.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差旅费、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购置费、外聘专家讲课费、会务费、外出交流学习费、网络建设费、科研及成果出版费及其它确因工作需要用于名师工坊集体性支出的费用。
4.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得用于主持人所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5.经费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处理。
6.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工坊资格的,停止经费使用。
7.经费使用要量入为出,不得超支,年度经费有结余的,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8.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